当前位置 > 首页 >详细页面
    联系我们

    地址:唐山市解放路211号

    联系:王经理

    手机:

    微信:

    小程序

    初诊病人病历中包含哪些

            2024-01-04 11:23:25        757次浏览

    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“五有一签名 ”(主诉、病史、体检、初步诊断、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)。其中: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、既往史、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,婚姻、月经、生育史,家族史等 ;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。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,尽量避免用“待查”、“待诊”等字样。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及特种方法,进一步检查的项目,生活注意事项,休息方法及期限;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。

    网友评论
    0条评论 0人参与
    最新评论
    • 暂无评论,沙发等着你!
    被浏览过 573678 次     店铺编号35222726     网店登录     免费注册     技术支持:家务帮     专属客服:李春琳    

    1

    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