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,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。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(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)诊断证明书,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。 休学的条件如下: 1、学生因伤、病经医院诊断,须停课、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/3以上者。 2、根据考勤,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/3以上者。 3、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,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。 4、在允许修业年限内,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,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,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。
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,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附相关证明,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(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)诊断证明书,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。休学是指因病或事或别的原因暂时停止上学,学籍还保存在该学校。
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;体检时可有所侧重,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,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;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。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,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。与上次不同的疾病,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。
申请免测证明的步骤: 前往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相关门诊的诊断。在诊断过程中,医生会根据你的身体状况,判断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试。 如果医生认为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,他会出具一份相关证明。这份证明通常需要包含你的个人信息、诊断结果以及医生的建议等内容。 拿到医生出具的证明后,你需要填写一份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》。这份表格可以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体育部门获取。 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医生的证明一并提交给学校的教务处或体育部门。他们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。